答:对按规定需要同步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但确因下列条件限制不能同步配套建设的,建设单位可以向市或区县民防办申请易地建设: (一)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三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 (二)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 (三)建在流沙、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 (四)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