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民防行政受理窗口改造需要,从5月26日起,民防行政受理窗口临时设在复兴中路593号民防大厦5楼507室,特此公告。(前来办事的人员请携带有效证件,谢谢配合。)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行政受理总窗口二00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