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避难场所,是政府应对突发重大灾害以及发生战争时,为有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临时安置人员的场所。目前各地应急避难场所主要是利用公共绿地、场馆、学校等公共便利场所,它具有投资少、分布广、配套设施齐全的特点,既是平时应对突发事件也是战时人员紧急疏散的重要保障。下面,就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问题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建设应急避难场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众所周知,人类社会在不断向前发展,但我们所生存的环境也在发展中不断遭到破坏,日益严重的自然灾害在我们身边正越来越频繁的发生。因此,建设应急避难场所越来越被各级政府所重视。对于人防部门来说这既是构建和谐人防的需要,也是实现“两防一体化”的需要。随着“两防一体化步伐”的加快,人防职能逐步向民防转变,作为人民防空六大体系建设之一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其主要任务就是战时(灾时)承担人员紧急转移、掩蔽及物资保障的重要职责。因此,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不断提升应急综合保障能力,对于保障民生安全、减少人员伤亡,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和谐社会具有多重的意义。 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其实灾害就在我们身边,灾害无时不在,未雨绸缪做好防灾相关准备工作,是政府体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举措。汶川大地震抗灾救灾工作证明,这些具有应急避难作用的场馆在此次应急救援安置受灾群众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所以,建设应急避难场所,首先我们要走出一个认识误区,我们不能总认为应急避难场所只有在战争状态下才用得着,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不管是发生自然灾害,还是人为因素发生灾难事故或爆发战争等多种不确定因素,人员都需要进行紧急疏散避险,都需要有应急避难场所来保障。现在各种化学事故泄露等频发,地震、洪水、台风、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几乎每年都在发生。所以说应急避难场所的作用不是只局限于战争,而更重要更多的是作用于平时,随着“两防一体化”进程的深入和机制、体制的不断完善,其作用将更加凸显。 二、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应正确定位,秩序渐进 由于新建应急避难场所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建成后相应的维护管理费用高。所以,新建应急避难场所必须慎重,须科学论证、正确定位。县一级城市条件不成熟时不必一味考虑单独建设应急避难场所,我们应该首先考虑利用现有公共资源,坚持平灾(战)结合,切忌盲目跟风而上,否则即使投入大量资金建成了也将会背上沉重的包袱。建设应急避难场所,人防部门要把握住资金投入量,我们不能包揽一切,要做到“三不”:一是要做到“不越位”,即做到工作职能上不越位,不超越自己的权限,不越权办事,正确把握自己的定位;二是“不错位”,即建设工作上不错位,种好自己“一亩三分地”,守好自己的阵地,不抢别的部门的事;三是“不缺位”,即应急管理上不缺位,关键时刻顶得上,对于职能未明确,又是政府领导十分关注,其它部门又无法顾及,我们又能做好的空白点方面,要创造条件积极地去拓展,通过有作为赢得地位。要时刻提醒自己,既要明白自己位置,又要认清自己的职责,既要考虑战时(灾时)需要,又要考虑平时防灾救灾,切实做到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问题上根据我们自己的能力有所为、有所不为。 据了解,现在全国许多城市都在进行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从各地建设的模式来看也不尽统一,因为目前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问题上国家缺乏相应的标准和规定,各地也没有可统一参照的法规、制度和模式,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差距较大,各地操作的途径也是五花八门。现在各地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大都是结合公共绿好、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进行,而实际真正投入资金单独建设应急避难场所的并不多,尤其是县一级小城市,在财力、物力有限的情况下,单独建设大型的应急避难场困难比较大。应该说目前利用现有的学校、体育场馆、公共绿地等场所基本能满足灾害发生时人员应急疏散安置的要求,近期要投入大量资金单独建设应急避难场所也未必是首先之策。 三、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应合理规划,科学布点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是各级政府近几年来才逐渐重视起来的,各地也是摸着石头过河,对于这一新生事物,我们必须抱着科学严谨的态度,建设应急避难场所不能凭一时的冲动。首先是要合理规划、科学布点。如果规划不合理、布点不科学,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就会先天不足,从而带来一系列的困难和不良后果。乡镇一级,建设应急避难场所首先应考虑结合镇、村规划编制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把集镇建设、村通公路、通信、医疗、学校、观光园、休闲点等公共设施建设纳入规划结合进行,进行周密详细的调查和科学的可行性论证,千万不能拍脑袋决策,不切实际,一哄而上,要充分考虑应急避难场所的布点。根据信息化战争突袭的特点,敌主要使用高技术空袭兵器实施精确打击,而不会像过去那样使用大规模杀伤武器进行地毯式轰炸。现代战争敌突袭的突然性大大增加,紧急疏散不宜距集镇过远,最好距集镇乘车半小时左右的距离,应急避难场所需要交通便捷,一有紧急情况保证车辆的通畅。县市一级,应对由于人为灾害为主的市区大型应急避难场所,在现有条件下也要首先考虑结合市区大型的体育场馆、城市公园等公共场馆进行规划布点,规划布点应重点针对防台、防洪、地质等自然灾害防治,兼顾防火灾、环境污染和突发大型建筑事故灾害等,以灾害源就近布点规划为原则,以保障发生紧急情况时的人员紧急疏散。 四、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应结合实际,力求资源共享最大化 鉴于应急避难场所应急的突出作用,在选择场所或建设场所时着眼需求、结合实际,不能贪大求全,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现在各地建设应急避难场所的热情很高,有的投入很大资金,专门建设了功能齐全的应急避难场所,但是真正建成后,后期的维护管理成全很大,有的平时不能发挥好的效益,成为了人防部门的包袱。因此,选择和建设应急避难场所,首先要满足基本功能要求。要确保一旦发生地震、洪水、毒气泄露等重大灾害和事故时,能够妥善安置疏散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建设模式上主要考虑走市场化建设的道路。要大力引进社会资金,合作开发建设全部或部分设施,建成后不仅要考虑社会效益,也要考虑经济效益,以减轻财政负担,我们不求所有,只求所在。作为县(市)一级建设应急避难场所,现阶段还应主要立足于现有场馆,立足现有条件因地制宜进行,力争公共资源的利用率得到最大的优化。 目前我市有9个乡镇(街道)建立了应急避难场所,现有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我们是配合民政部门进行,是充分利用现有学校、敬老院、卫生院等公共设施,做到平灾(战)结合、资源共享。因为现有的挂牌应急避难场所有其有利条件:一是有健全的指挥组织体系,有到位的人员机构;二是有完善的通讯网络,包含因特网,有线、无线等设备;三是完善的内部生活体系,除人员的衣、食、住、行,还有相应的应急医疗、通信等各种保障;四是有一定的应急物资储备。突发事件发生时其大小程度、时间、类型都难以准确估计,各类物资的储备也不可能全面和足量,参照各类预案的储备数量,人防部门可以采取和各相关部门共同储备的形式。从县(市)情况看,目前条件下,各个乡镇(街道)利用现有场馆、储备一定的物资成为应急避难场所,已基本能满足突发事件人员疏散的需要,在条件成熟允许的时候,市本级可以考虑结合政府其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如休闲度假村、疗养院等建设,单独建设一个大型、功能较为齐全的应急避难场所,实现平灾(战)的有效结合,这是比较可行的。 五、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应加强协调,有效整合部门力量 实行防空防灾相结合,是人防建设的发展方向,加强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共资源,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目前,政府具有应急职能部门偏多,应对应急状态的人员、装备、体制及指挥体系呈分散状态,急需一个综合部门来牵头,有效整合这些部门的力量,这在节约人员、设备、经费等各个方面都明显的好处。因此,抓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首先应加强城市防空防灾资源的整合。人防部门在应急工作上具有一定的优势,也有较好的指挥平台,所以在应急防灾救灾工作中要主动积极沟通、加强协调,应努力将有关部门的救灾设施设备充分整合,统一高度,提高设施设备的利用率,充分发挥各自的应急作用,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能及时为城市防空防灾提供服务保障,这是人防部门在综合协调工作上的努力方向,也是相对于应急避难场所硬件建设而言更需加强的重点。 应急避难场建设是一项惠民的务实工程,如何更好的搞好这项工作需要我们深入的探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的探索,努力走出适合自己的更好的发展路子,使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真正做到平时能发挥好效益,遇到突发紧急情况能派上应急作用,实现平时灾(战)时的双赢。 摘自:富阳市人防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