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非战争灾害较为频发的国家,据资料显示,每年因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6%,大大高于发达国家0.3-0.5%的比率。这些灾害事故,不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而且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应对非战争灾害救援工作的需要,构建以政府为主导、民防部门综合协调、职能部门积极参与的民防救援体系,对于提高国家综合防灾救援能力和战备水平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一、当前我国灾害救援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长期的建设与实践,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按事件性质、政府主管、军地协作、灾种对口负责的运作机制,也制定了相关的法规政策及行动预案,具备了一定的应急处置能力。这种分灾种、分部门、分行业的单一救灾管理模式,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新的形势下其弊端日益凸现。主要表现在:一是灾情报知不及时、救灾准备不充分。部分地区信息闭塞,灾害信息传递缓慢,贻误了救援的黄金时间;由于在政府部门没有灾害管理综合协调部门,一旦发生灾害,临时组建的机构难以使救援物资迅速保障到位。二是救援协调难、反应不灵敏。灾害管理部门虽然众多,但部门之间条块分割、互不隶属、独立运作、缺乏跨行业的协调功能。三是救援力量专业化程度不高。应急救援力量专业技能单一,且科技含量偏低,难以应对复合性灾害事故。四是缺乏系统化、制度化的培训机制。主要表现在民众心理脆弱、缺乏自救互救的常识和能力;部分领导缺乏现场指挥的经验。 二、构建非战争灾害民防救援体系的途径 (一)健全网络化的民防救援指挥机构 应本着“双重领导、平战结合、集中指挥、权威高效”的原则,建立和健全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区)民防救援指挥机构。乡镇(街道)、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救援指挥机构,由行政主官兼任本级民防指挥员。民防救援指挥机构作为灾害综合管理部门,其办事机构设在各级民防办,基层救援指挥机构可考虑设在人武部,其主要职责是:一是履行政府工作职能,对可能发生的灾害进行预测,制定减灾规划,拟制救灾预案;二是加强防灾、抗灾、救灾的基础建设,加强救援对策和灾害防护的研究;三是制订法规政策、开发科研信息、组训专业队伍、培训业务骨干。民防救援指挥机构下设防震抗震、核化事故救援、防汛抗旱、消防灭火等职能部门,负责相应的灾害管理工作。当灾害发生时,成立民防救援应急指挥中心,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各灾种职能部门的领导担任副总指挥,民防办公室主任任总指挥助理。有部队参与救援时,同级军事机关领导任副总指挥,指挥和协调本地区军队的抗灾救灾工作。 (二)整合一体化的民防预警警报系统 依托国家和省级的防灾预警系统,通过各种侦测和接收手段,为民防救援指挥提供预警警报保障。一是建立省级预警信息控制中心,为实时处理预警信息,向民防指挥员和指挥机关提供灾害预警情报。预警信息控制中心要与洪涝灾害和地震监测网、疾病控制中心等相关信息网络连接,以实现信息共享。主要功能应具备:能分析、判断接收到的预警信息,做出预警情报判断的结论,并根据省级民防指挥员的决定,通过警报报知网,发放防灾警报信号。二是建立城市预警信息接收站,主要指接收防灾预警情报的平台。其功能应具备根据各种防灾预警系统提供的情报,向民防指挥中心提供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损害程度等实时信息,并通过大屏幕等终端器显示各种信息数据。三是整合本级警报信息报知网,指发放灾害警报的平台网络。主要由防灾警报鸣放系统、广播电视报知系统、移动报警系统等组成。应具备全时空、多手段发放防灾预报、警报和解除警报信号等功能。 (三)研制智能化的民防指挥控制系统 该系统应融指挥控制、预警探测、通信联络和有关保障等功能为一体。基本功能应具备:能自动地收集和处理灾情,自动提供预警;能进行各种精确计算、模拟和预测,及时提供对灾情的分析判断结论和辅助选择最佳的决策方案、分配方案;能自动地为民防指挥各分系统交换情报,提供资料和信息,将指挥员的命令、指示下达给有关部门;能组织各种保障,进行现场管理,监督检查命令、指示执行情况,接受反馈的灾情信息;平时还能模拟民防救援演习,并能对民防救援指挥效能进行评估等。 (四)加强专业化的民防救援力量建设 随着救援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建立的七种人防专业队伍,已经不能满足民防救援的需要。一是要组建新型专业队伍。可考虑在现有专业队伍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对口、平战结合的原则,组建民防救援专业队伍。如空难、海难、交通事故、建筑物事故、核化事故等救援专业队伍。重要厂矿企业等基层单位也可建立民防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本单位的灾害应急任务。二是建立民防技术专家队伍。科学专家与技术人员是现代社会公共安全管理不可缺少的“大脑”。政府和民防主管部门在研究分析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评价灾害损害程度和风险,制定综合减灾的战略规划和预案,都需要借用“外脑”进行科学决策。三是建立志愿者队伍。瑞典现有800万人口,就有10万民防志愿者。我国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编组规模适度的志愿者队伍,这样既可节省国家财力物力,还可为战时动员扩编打下基础。 (五)建立数字化的民防救援保障系统 一是建立救灾资源数据管理系统。该系统能准确反映民防救援保障资源储备情况,并通过信息网络技术与民防信息指挥控制系统实现无缝链接,以便实时获取民防救援力量在各个阶段、地点的损耗及补充需求信息,在第一时间形成符合实际需求的民防救援保障方案。二是完善民防物资储备体系。针对大型救灾所需物资量大、难以供应的特点,平时对物资进行预留、储备。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地实情,采取实物储备与能力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必要时可根据有关法规,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以保证应急需求。 (六)建立多层次的民防宣传教育系统 充分利用地方各级领导参加短期进修的机会,把民防教育纳入培训体系,使之成为一项必修课目。高等院校的民防教育要以加强非战争灾害研究为重点,以培养和造就大批民防后备人才为目标。中小学民防教育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针对中小学生教育的特点,把民防基础知识、防护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内容寓于文体活动中。定期对企业职工和社区居民实施民防教育,主要突出民防知识、防护技能、民防法规等方面的内容,采取知识抢答、观看电影、电视等趣味性和知识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摘自《广州人防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