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防特种救援中心是上海市民防办公室下属的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民防办总值班室的日常管理;负责民防灾情受理,参与灾情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市民防办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训练和管理;负责市民防办应急救援专家队伍的日常管理;负责市民防办应急救援器材、装备和物资的维护管理。因工作需要,经上海市民防办公室批准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热爱民防事业,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学历,专业理论基础扎实,有一定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吃苦耐劳精神; 4、本市户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拟聘 岗位 | 人 数 | 性 别 | 学 历 | 专 业 | 岗位要求 | 类别 | 核化 救援 | 3 | 男 性 | 本 科 | 核物理、辐射防护、化工类或环境工程类等相关专业 | 年龄30周岁以下,英语4级,工程师、共产党员优先。 | 应届 或社会 |
三、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
应聘者可将本人简历、学历、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1张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函寄或送达我中心。
四、组织面试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后,将择优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发出面试通知。
五、聘用方式
对通过面试的对象安排体检、组织考察。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上海民防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联系地址:上海市复兴中路593号民防大厦1308室
邮 编:200020
联系电话:24028908、24028909
联 系 人:张鸿喜、方红意 上海市民防特种救援中心 二○○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