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结建民防工程的建设审批 2.1 结建民防工程审批的方针是什么? 结建民防工程审批贯彻“以建为主”的方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地面建筑面积在7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建设项目应按规定或规划要求配建结建民防工程,7000平方米以下的民用建筑建设项目可以申请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 2.2 结建民防工程的配建标准是什么? 结建民防工程的配建面积按下列标准计算: (1)10层(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首层建筑面积配建; (2)9层以下的民用建筑,基础埋深大于3米(含)的按首层建筑面积配建;基础埋深小于3米的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配建。 对于设有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9层(含)以下民用建筑,其基础埋深指从设计室外地坪至地下室底板底面的距离; 对于不设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9层(含)以下民用建筑,统一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配建。 2.3 配建项目结建民防工程面积如何进行核定? 建设项目应配建的结建民防工程面积,由民防结建审批部门于初步设计阶段依据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核确定。 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民防结建审批部门依据建设项目结建民防工程建筑平面施工图、结建民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审核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落实结建民防工程建设的情况。 对于施工图设计地上总建筑面积超过初步设计地上总建筑面积3%的建设项目,民防结建审批部门应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重新核定该建设项目应配建的结建民防工程面积。 对于结建民防工程竣工面积小于民防结建审批部门核定面积的建设项目,不足面积部分应补缴相应的民防工程建设费。 2.4 设有局部地下室(基础埋深大于3米)的多层建筑配建标准是什么? 对于设有局部地下室(基础埋深大于3米)的多层建筑,位于地下室上的底层部分的建筑面积不到整个底层建筑面积50%的,且该部分建筑面积不超过 400平方米的,可统一按地上总建筑面积2%标准配建,否则应按位于地下室上的底层部分建筑面积(不得小于地上总建筑面积2%)配建。 2.5 结建民防工程的战时用途、抗力等级如何确定? 结建民防工程战时用途以人员掩蔽部为主,也可以根据民防工程规划要求和建设现状,结合修建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等民防骨干工程。 结建民防工程抗力等级为5级、6级或6B级。结建民防工程抗力等级应与其战时用途相适应。 结建民防工程战时用途和抗力等级由民防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和民防工程体系建设要求审核确定。 2.6 民防结建审批以何种面积指标为依据? 民防结建审批可以以建设项目的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作为审批依据。 2.7 结建民防工程的审批权限是如何划分的? 结建民防工程审批按照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权限分级实施。市规划局审批的建设项目,其民防结建审批由市民防办负责:区(县)规划局审批的建设项目,其民防结建审批由区(县)民防办审批。外高桥保税区和临港新城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其民防结建审批分别由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和临港新城管委会负责。 区(县)民防办不得超越权限做出审批决定。对区(县)民防办越权做出的审批决定,市民防办可予以撤消。 2.8 结建民防工程审批分为几个阶段? 结建民防工程审批分为规划方案、初步设计和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个阶段。 建设单位应在规划方案阶段、初步设计阶段、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分别办理结建民防工程审批手续。 2.9 民防结建审批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建设单位在规划方案阶段、初步设计阶段、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分别提供下列材料: (一)规划方案阶段: (1)《民防工程建设(方案阶段)申请表》(按规定可以申请缴纳、减免民防工程建设费的建设项目,需填报《民防工程建设费缴纳申请表》、《民防工程建设费减免申请表》); (2)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批文,土地出让(转让)合同(复印件); (3)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加盖设计出图章)(要求:标明建设基地界限、拟建建筑位置(包括地上和地下建筑)、建筑层数、技术经济指标); (4)设计方案文本(加盖设计出图章); (5)建筑分层面积表(加盖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公章)(要求:不同性质的建筑面积应在表中分别列出); (6)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初步设计阶段 (1)《民防工程建设(初步设计阶段)申请表》。按规定可以申请缴纳、减免民防工程建设费的建设项目,如前期未填报《民防工程建设费缴纳申请表》、《民防工程建设费减兔申请表》的,需补充填报; (2)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复(复印件); (3)初步设计总平面图(加盖设计出图章),要求:标明建设基地界限、拟建建筑位置(包括地上和地下建筑)、建筑层数、技术经济指标; (4)初步设计文本(加盖设计出图章)。对于结合修建结建民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其初步设计文本应含有民防工程概况、民防工程布置方案、民防工程初步设计图纸、民防工程主要设备材料表等内容; (5)建筑分层面积表(加盖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公章),要求:不同性质的建筑面积应在表中分别列出; (6)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三)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 (1)《民防工程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申请表》。按规定可以申请缴纳、减免民防工程建设费的建设项目,如前期未填报《民防工程建设费缴纳申请表》和《民防工程建设费减免申请表》的,需补充填报; (2)建设交通部门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 (3)建筑施工总平面图(加盖设计出图章)。要求:标明建设基地界限、拟建建筑位置(包括地上和地下建筑)、建筑层数、技术经济指标; (4)建筑分层面积表(加盖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公章)。要求:不同性质的建筑面积应在表中分别列出; (5)市民防办公室的结建民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核意见(已通过审图)(复印件)(结合修建结建民防工程的建设项目); (6)民防工程建筑平面施工图(结合修建结建民防工程的建设项目); (7)建设单位开户银行帐号(申请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的建设项目); (8)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2.10 在规划方案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和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民防结建审批部门审核意见各包括哪些内容? (1)在规划方案阶段,民防结建审批部门签发《民防工程建设(方案阶段)审核意见单》,对建设项目是否属于民防结建范围、建设项目落实民防结建要求(结合修建结建民防工程、申请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等内容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2)在初步设计阶段,民防结建审批部门签发《民防工程建设(初步设计阶段)审核意见单》,对建设项目是否属于民防结建范围、建设项目落实民防结建要求(结合修建结建民防工程、申请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等内容提出审核意见,明确结建民防工程的建筑面积、抗力等级、战时用途、平战转换设计等建设要求。《民防工程建设(初步设计阶段)审核意见单》是结建民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的依据。 (3)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民防结建审批部门签发《民防工程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核定单》,核定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落实结建民防工程的情况或建设项目需缴纳的民防工程建设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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