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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每个工作日按时接受电子邮件收到您的邮件后,一般事项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重要事项在30-90日内
(按上海市信访条例有关规定),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平信的方式答复您。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信访工作暂行规定
上海市信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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